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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华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女士 女士 (知识产权顾问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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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010-567068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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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机:133915555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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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局无地域名称预先核准 |
工商局核名网秉持“与客户共成长”的宗旨与理念,致力于为客户从企业设立到管理运营提供一站式、多方位的专业有效的咨询、代理服务,全心全意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。
国家工商总局名称核:联系人 陈小姐 手机13391555546, QQ 2833417985
加急核准名称、预后调整信息、含国际名称核准、含(中国)名称核准、
疑难名称核准、解决锁定核名、中字头、国际头、重名等问题名称核准,
服务特点:
1,快,紧邻工商总局,可以在*快的时间获得*新的信息。
2,准,每次上报的名称可以预先查询,不会因名称重复而被退回。
3,强,多年的从业经验+熟悉的业务环境=有能力解决疑难问题。
4,省,免去了企业宝贵的时间及往返北京的费用
一、 申请不冠行政区划企业范围及条件
(一)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已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;
(二)符合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(工商企字〔1998〕第59号)的内资企业集团及其母公司:
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,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;
2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;
(三)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审批,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,且名称中含书名号的出版企业、杂志社等,如“《×××》杂志社”。
二、办理程序
(一)申请人向国家工商总局申报。
(二)申请人取得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后,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。
(三)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30日内,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(企业集团登记证)复印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备案。
三、提交材料
(一)全体投资人签署的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》;
(二)申请名称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际”字词的,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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